乡镇超市门店
广告 时下,一些商家为了博人眼球,在门头字号或发布的
广告信息中费尽心机,比方“饭醉团火”这么的字样也出现在店家门头招牌上。对此,有关人士指出,有关字号和
广告用语应契合标准。市民发现此类用语不契合标准者可告发。
“饭醉团火”成饭馆招牌
近日,记者在
安徽阜阳颍州区发现一家饭馆招牌竟然是“饭醉团火”。“虽有构思,但简单让人联想到‘犯罪团伙’,给人感受怪怪的。”邻近市民评估说。
记者随后联系了饭馆老板。饭馆老板说,
乡镇超市门店
广告这是几年前他经商时做的牌子,是他自个想的。
“这明显违背《个体工商户称号挂号管理办法》中有关‘不得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之规定。”市工商局
广告科科长周一兵置疑,这位老板很也许没到挂号注册部分办批阅,否则是不会被同意设置的。
据记者查询,运用不契合标准的字号或用语的景象,在阜城还有。比方,有的店名是一行英文字母,让人不知所云;一些户外
广告还有“过头话”。在颍州路,就有几块
广告牌上写着“××商铺,××路唯一收藏现铺”。
门头字号、
广告有禁用语
据周一兵介绍,门头字号、户外
广告信息用语有有关规定。
按照《个体工商户称号挂号管理办法》,个体工商户称号不得富含下列内容和文字:有损于国家、社会公共利益的;违背社会公序良俗,不尊敬民族、宗教风俗的;也许对公众形成诈骗或许误解的;汉语拼音、字母、外国文字、标点符号等。门头招牌要浅显标准,与所经营的内容共同。
按照《
广告法》,
广告用语中禁止运用“最好”、“最好”、“金牌”、“名牌”、“优异”、“资深”、“最好”、“最赚”“超赚”、“榜首”、“唯 一”、 “最新”、“最高”“最早”
乡镇超市门店
广告、“巨星”、“闻名”、“榜首品牌”等绝对性和夸张用语。并且,不得将赢利率百分之多少作为
广告用语。
发现类似“过头话”可告发
周一兵介绍,通过这些年整治
广告商场,从目前户外
广告的发布状况看,绝大部分商家都能做到依法依规就事。不过,社会上也存在一些化用成语、滥造生词等不标准的
广告用语景象,
乡镇超市门店
广告其间包含一些风格不高、兴趣低俗的内容。
“户外
广告用语不标准这一块,包含商家门头招牌字号内容不标准,咱们要进行常态化监管,市民发现门头、户外
广告用语不标准或有‘过头话’
乡镇超市门店
广告也可向辖区商场监管部分告发。”周一兵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