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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2016第一季度报告

2016年04月21日 10:58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weiqiang/ 本文标签: 房地产围墙广告

  基金管理人: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4月21日
  §1 重要提示
  ■
  §2 基金产品概况
  ■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2、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A
  ■
  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C
  ■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
  注:1、本基金合同于2015年6月30日生效,本基金合同生效起至披露时点不满1年。
  2、按照本基金合同的约定,基金管理人应当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6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有关约定。本基金的建仓期为2015年6月30日至2015年12月29日,建仓期结束时,各项资产配置比例均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3、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达到基金合同约定的各项比例要求。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
  注:1、上述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相关约定进行操作,不存在违法违规及未履行基金合同承诺的情况。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公平交易的执行情况包括:建立统一的研究平台和公共信息平台,保证各组合得到公平的投资资讯;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禁止各投资组合之间进行以利益输送为目的的投资交易活动;在保证各投资组合投资决策相对独立性的同时,严格执行授权审批程序;实行集中交易制度和公平交易分配制度;建立不同投资组合投资信息的管理及保密制度,保证不同投资组合经理之间的重大非公开投资信息的相互隔离;加强对投资交易行为的监察稽核力度,建立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等。
  报告期内,公司公平交易程序运作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场外、网下业务公平交易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未出现异常情况。
  公司对旗下各投资组合的交易行为进行监控和分析,对各投资组合不同时间窗口(1日、3日、5日)内的同向交易的溢价金额与溢价率进行了T检验,未发现违反公平交易原则的异常交易。
  本报告期内,未出现违反公平交易制度的情况,公司旗下各基金不存在因非公平交易等导致的利益输送行为,公平交易制度的整体执行情况良好。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为规范投资行为,公平对待投资组合,制定《异常交易监控和报告办法》对可能显著影响市场价格、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可能涉嫌利益输送等交易行为异常和交易价格异常的情形进行界定,拟定相应的监控、分析和防控措施。
  本报告期内,严格控制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的同日反向交易,严格禁止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同日反向交易;针对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以公司名义进行的债券一级市场申购的申购方案和分配过程进行审核和监控,保证分配结果符合公平交易原则。未发现本基金存在异常交易行为。
  本基金本报告期内未发生同一基金或不同基金组合之间在同一交易日内进行反向交易及其他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报告期内,经历了年初熔断制度的实施与暂停,股市由剧烈波动逐渐转为平稳。本基金根据指数化投资流程和定量研究,进行了基金的日常操作。跟踪误差来源主要是申购赎回、成分股停牌因素影响。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对指数基金操作采取被动复制策略,结合市场趋势预判与量化分析,优化组合结构,使本基金与所跟踪指数的市场表现尽量一致,给投资者提供一个较好的指数投资工具。
  4.5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2015年12月31日,中证全指房地产A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611元,中证全指房地产C类基金份额净值为0.7589元。报告期内份额净值增长率中证全指房地产A为-20.08%,中证全指房地产C为-20.16%,同期业绩比较基准增长率为-17.75%。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无应说明预警信息。
  4.7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尽管国内经济总体仍然处于偏弱状态,但政策层面在稳经济、调结构方面均有措施出台,且对股票市场也是呵护的意愿,同时,从一季度的部分经济数据来看,基本面方面有企稳的迹象,市场也走出了相对偏暖的行情。后续股票市场的机会仍然需要看到产业结构与经济基本面的明显改善,否则在此之前,股票市场难有全面性机会,更多的是以结构性机会,或新兴成长类行业机会为主。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2.1 报告期末(指数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2.2 报告期末(积极投资)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3 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股票投资明细
  5.3.1 期末指数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3.2 积极投资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股票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债券。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本报告期内未发现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未发现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均为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内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单位:人民币元
  ■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5.1 期末指数投资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5.11.5.2 期末积极投资前五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积极投资股票。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
  注:总申购份额含转换转入份额;总赎回份额含转换转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报告期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
  §8 报告期末发起式基金发起资金持有份额情况
  ■
  §9 备查文件目录
  9.1 备查文件目录
  1、中国证监会批准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募集的文件
  2、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更新)
  4、天弘中证全指房地产指数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5、天弘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批准成立批件及营业执照
  9.2 存放地点
  天津市河西区马场道59号天津国际经济贸易中心A座16层
  9.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到基金管理人的办公场所及网站或基金托管人的办公场所免费查阅备查文件,在支付工本费后,可在合理时间内取得上述文件的复制件或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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