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6日上午8点30分,在武安市建立局四楼第二会议室召开"城区
广告牌匾标准管理“会议,会议上对门头招牌的设 置及规范作出了明白请求,门头招牌要上不遮窗下不挡门,与两侧店铺坚持谐和和分歧,高度在1.2至1.8米之间,宽度不超店面两侧
墙面,装置不得突出墙 面,按规则配置夜景光源。资料、技术上请求新;一个店铺只能设置一个招牌。门店招牌及临街装饰的要到城管大队办理备案手续。在户外宣传上对区域及时间作出 了明白规则;对户外损坏的设备或画面请求及时修复,并对公益性
广告的宣传给予了一定的请求。 会议上发放的”城区
广告牌匾标准管理明白纸“ 谢增良摄
会议上宣读了未按规则设置户外
广告牌、门店招牌、橱窗、灯箱、条幅、旗帜、显现屏、充气安装、实物外型等,处1000元至2000元罚款。非法设置大型户外
广告的或到期后未撤除的,处5000元至10000元罚款。
此会议之后将实行
广告牌匾工作例会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
新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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