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成都出台新规定 医保定点药店不得摆放日用品、主副食品商品 客户留言
墙体广告留言

投放地区:

预投面积:

电话:

成都出台新规定 医保定点药店不得摆放日用品、主副食品商品

2011年08月08日 14:23 相关案例: http://www.hbxmad.com/Goods 本文标签: 日用品墙体广告宣传日用品墙体广告设计


  部分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卖生活用品,还允许用社保卡刷卡付费,一直是社保基金使用管理的一个难题。日前,成都出台规定,7月30日24时后,该市医保定点药店将不得在经营场所摆放日用品、主副食品商品。7月31日,成都市、区(市)县两级联动,针对定点零售药店执行医保政策、履行医保服务协议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目前成都市范围内共有5000多家拥有营业执照的药店,其中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有3000多家,而中心城区签订医保服务协议的定点零售药店共有1658家。据悉,此次为期10天的检查主要是针对签订协议的定点药店,检查面不低于全市现有定点零售药店的10%,其中中心城区内检查总量不少于165家,各区(市)县检查数量分别不少于20家。

  对于违反服务协议规定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按照违约情节轻重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提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取消其定点资格。比如:定点零售药店在经营场所摆放日用品、主副食品商品,医保经办机构将终止其医保服务协议,并不予续签下一年度医保服务协议;定点零售药店未设置24小时服务标识的,医保经办机构将暂停其医保服务1至3个月。此外,专项检查对发现的定点零售药店不按时发工资等行为也要进行处理。专项检查结束后,将会把检查结果公布到成都市劳动保障信息网。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