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墙体广告 违规运用且情节严重者将被撤消许可证
作为一种甜味剂,糖精钠这种甜度比蔗糖甜300~400倍的添加剂曾被广泛应用于食物工业界。但在新的《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中,制止在面包、糕点、饼干、饮料等食物中运用糖精钠,进一步缩小了糖精钠在食物中的运用范围。
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
昨天,记者从云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得悉,新版食物添加剂运用规范制止在面包、糕点、饼干、饮料等食物中运用糖精钠,已于2015年5月24日施行。
据云南省食物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刘本军介绍,糖精钠是一种有机化工合成商品,呈白色粉末状,无臭或微有香气,味浓甜带苦,长时间以来作为食物添加剂“甜味剂”运用。“糖精钠是有机化工合成商品,是食物添加剂而不是食物,除了在味觉上导致甜的感受外,对人体无任何营养价值。相反,当食用较多的糖精钠时,会影响肠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肠的吸收能力,使胃口减退。”
此外,还取消了含铝食物添加剂在小麦粉中的运用。刘本军说,含铝食物添加剂曾广泛运用于膨化食物、小麦粉及其成品(馒头、包子、花卷、面包、发糕、面条、粉条等)中,“长时间铝摄入过量会呈现神经功能受损,还也许呈现贫血、骨质疏松等病症。”
将严查违规运用糖精钠
关于新标的履行,刘本军表明,在向全省食物出产公司广泛宣扬《规范》的同时,将大力开展监督检查。“中秋节前是月饼制造销售顶峰,除了对全省面包、饼干、饮料等商品的出产公司进行禁用糖精钠的专项监督检查外,月饼将作为要点节令食物进行监督抽检。”
关于出产经营超范围、超定量运用食物添加剂的状况,刘本军告诉记者,将依据相关规定,对违法出产经营的食物、食物添加剂货值金额缺乏1万元的,并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达1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10倍以上20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者,将被撤消许可证。社会公众可对发现违法违规出产、经营和运用含铝食物添加剂以及糖精钠的行为进行举报,投诉举报电话为12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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