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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治环境空气质量,许昌市再推新举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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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8月04日 10: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河南许昌墙体广告

  河南许昌墙体广告 近日,在市环境监控中心会议室,许昌市100多家企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参加了环境信息公开业务培训班,培训内容包括单位环境信息公开程序规范、信息录入等。今后,环境信息公开将成为这些企事业单位的一项常态化工作。
  为了进一步加强环境保护工作,维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的获取环境信息的权利,环保部专门出台了《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环保部第31号令),明确规定企事业单位实行环境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基础信息、排污信息、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等6类相关信息。
  我省专门明确了首批实施信息公开的企事业单位名录。在许昌市,首批共有142家企事业单位需要开展信息公开工作。因为有6家企业处于停产或倒闭状态不参与信息公开,12家医院不参与首批信息公开,所以许昌市有124家企事业单位要实施信息公开,包括许昌宏源污水处理有限公司、天瑞集团许昌水泥有限公司、许昌亮源焦化有限公司、河南豫辰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在内的一批水泥、档发、建材、污水处理重点排污企业悉数在列。若相关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内容不达标,将被依法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并予以公告”的严惩。企事业单位环境公开信息及政府部门环境监管信息,是对企事业单位进行环境行为信用评价的重要依据。
  依据省里要求,许昌市还将与省环境监测中心联网,建立市、县两级企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平台,及时、全面公开企事业单位的环境行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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