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景德镇墙体广告 8 月3 日至4 日,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马志武率省人大常委会第四督查组一行来到景德镇市,就贯彻落实中共江西省委《关于与时俱进创新发展人大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和中共中央转发的《关于加强县乡人大工作和建设的若干意见情况》(以下简称《若干意见》) 进行专项督查。江西省副省长、景德镇市委书记刘昌林参加会议。
8 月3 日、4 日,督查工作座谈会和汇报会分别在紫晶宾馆和乐平市为民服务中心举行。市委副书记梅亦代表市委向督查组汇报了景德镇市关于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的总体工作情况。市领导汪立耕、吴龙强、伍枝勤、戴洪安、刘朝阳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邹中华、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参加。
座谈中,景德镇市人大常委会、各县(市、区) 人大常委会、部分乡镇(街道) 人大主席团(工委)三级人大主要负责人和部分人大代表紧紧围绕推进地方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创新发展的主题,就如何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汇报会上,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市政府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编办、市财政局和乐平市委以及乐平市“一府两院”及各部门负责人分别向督查组汇报了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的情况。
督查结束后,督查组向景德镇市反馈了督查意见。督查组充分肯定了景德镇市在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取得的成绩,认为市委高度重视人大工作,不断加强和改善对人大工作的领导,将人大工作纳入了党委工作总体部署,市委、市政府和有关部门对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都能按要求贯彻落实,工作总体情况是好的,政府依法行政和“一府两院”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明显增强。与此同时,督查组也指出了景德镇市在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建议景德镇市尽快召开市、县两级人大工作会议,强化措施进一步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
马志武高度评价了景德镇市对贯彻落实省委《意见》和中央《若干意见》所做的工作,认为市委在三个方面下了真功夫,一是对加强和改善人大工作方面下了真功夫,二是全面支持人大依法履职方面下了真功夫,三是在保障人大工作的条件方面下了真功夫。“一府两院”在三个方面的意识得到强化,一是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的意识很强,二是主动向人大报告重大事项的意识很强,三是积极配合人大代表开展调研、视察活动和工作评议的意识很强。
他强调,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形势下,景德镇市要以省委扎实推进“法治江西”建设为契机,抢抓机遇,人大工作要勇于制度创新和机制创新,主动作为,积极有为,改“要我做”为“我要做”,努力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变工作“短板”为“长板”,不断创新发展人大工作。市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通过发挥立法引领的作用,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管和制约,健全人大讨论重大事项制度,加强人大代表的联系制度,将“法治中国”、“法治江西”落到实处,不断开创人大工作新局面。
听取反馈意见后,梅亦作了表态发言。她说,景德镇市将认真研读督察组反馈的宝贵意见和建议,市委将一如既往地全力支持人大工作创新发展,更好地支持人大履行依法监督职能,推动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