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枞阳一男子务工时期受伤,以为妻儿住在寺庙对自个漠然置之,竟向妻儿寓居的龙泉寺水井投毒来吓唬老婆。没想到犯罪后,警方很快将其捕获。近来,枞阳县法院判决被告人朱某犯投进风险物质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法院审理查明,2014年11月,被告人朱某在沈阳务工时期摔伤,经医治后回家疗养,因其妻儿长时间寓居在何某妈妈掌管的龙泉寺内,不肯照顾朱某,所以心生仇恨。
2016年2月7日,朱某前往龙泉寺内与岳母、老婆等人一同春节,因言语不好,朱某与岳母和老婆发生争执,尔后朱某产生在龙泉寺内投进呋喃丹巨毒农药吓唬其老婆等人的主意,遂于2月11日凌晨2时许骑
摩托车带着呋喃丹农药、一罐八宝粥、一只扳手至龙泉寺,趁人熟睡至寺庙自来水水表边,将呋喃丹投入自来水出水管内和水表边地面上,随后又至寺庙厨房外工棚内,将呋喃丹投入两个盛水的水瓶和水池及水龙头水管内,将放有农药的八宝粥放置于厨房灶台上,接着至寺庙水井处,将剩下的呋喃丹悉数投入。案发后,被告人朱某、岳母胡某、妻何某思考本案因家庭胶葛引起,别离出具体谅书,并恳求司法机关对朱某从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