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墙体广告 从8月5日起,福州、厦门、泉州正式施行便当福建省外居民赴台湾金马澎区域团队旅行的方针:福建省外居民可在福州处理赴马祖、在泉州处理赴金门、在厦门处理赴金门和澎湖区域团队旅行,暂住时刻不限且无需提交暂住证,在台湾逗留时刻以台方签发的入台答应逗留时刻为准。
记者6日获悉,福建公安部门已对于省外居民赴金马澎团队旅行拟定了快捷的处理程序,请求者首要需向本地有组团天资的旅行社报名参团,由旅行社组织向本地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请求内地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和签注。
需提交的请求材料为:1.契合《出入境证件相片照相指引》的请求人相片;2.交验二代居民身份证(未满16岁的可提交户口簿)原件并提交复印 件;3.组团旅行社发票;4.国家工作人员提交自己所属单位或许上级主管单位出具的赞同其处理出入境证件的函件;5.未满16周岁的请求人,应提交监护关 系证实(出生证实、户口簿等),交验监护人居民身份证实复印件;监护人托付别人伴随的,要提交监护人托付书,交验被托付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并提交复印件。
现在,福建省外居民赴金马澎团队旅行证件处理时限为1至3个工作日。依照国家主管部门核准的收费规范:内地证30元/本,签注费20元/本。
福建省公安厅出入境管理局来往台湾管理指导室负责人表明,这一便当方针施行后,非福建省居民在福州处理赴马祖、在泉州处理赴金门、在厦门处理赴金门和澎湖区域团队游,能够“即来即办”,为外省居民在福建赴金马澎旅行供给许多方便。
这些年,福建省积极争取赴台游特殊方针。
据该负责人介绍,2008年12月,厦门展开了暂住人员赴台湾(含金门、马祖、澎湖)旅行试点工作,在厦门接连暂住一年以上的内地居民,可向厦门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处请求处理《内地居民来往台湾通行证》及签注。
2010年9月6日起,在厦门暂住满半年的非福建籍内地居民,即可请求赴台游。
2011年6月12日起,在厦门暂住1个月以上的非闽籍居民都可在厦处理赴金门旅行。
而这次出台的新政,该负责人以为,与之前比较愈加优惠,一是外省居民请求时无需暂住证,二是在金马澎逗留的时刻不受约束,以台方签发的入台答应逗留时刻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