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原榆林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受贿13万 被判10年半

原榆林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受贿13万 被判10年半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08月11日 12:08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陕西墙体广告

  陕西墙体广告使用担任本单位工程项目的便当,收取施工单位贿赂,原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副院长封三海因而身陷囹圄。华商报记者得悉,日前,封三海因纳贿13万元,被榆阳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
  2011年3月,榆林市农业科学研究院坐落榆阳区榆卜界的试验区坡体陷落,经该院院务会决议,方案施行该坡体防护工程,并指定由副院长封三海详细担任工程施工。
  陕西墙体广告榆林市怀远建司项目经理李某某得知后想承包该工程,便找到封三海,希望可以得到协助。2011年7月经过封三海的协助,李某某以宏泰建筑公司的名义顺畅承包到该工程。李某某为了谢谢封三海在承包工程过程中的帮助及今后工程可以顺畅完成,于2011年7月在封三海单位将3万元现金送给封三海。又于2011年末,在封三海家楼下将2万元现金送给封三海。
  为了在工程建造过程中进一步得到封三海的协助,2012年6月李某某又将20万元现金送于封三海家,并声明其间10万元作为农科院跑项目的预留资金,另10万元送给封三海自己。封三海将李某某分三次给其送的现金25万元收受后,将2011年收受的5万元用于自己平时开支,2012年收受的20万元中的10万元留作单位项目经费。将别的10万元除在2012年7月份交给李某某2万元让其处理单位灶房建筑手续外,其他的8万元均用于其自己家庭平时开支。综上,封三海共收受李某某现金13万元。
  法院审理后以为,封三海作为国家工作人员,使用职务上的便当,不合法收受别人资产,为别人获取利益,其行动构成纳贿罪,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六个月,并处没收产业人民币3万元。封三海纳贿所得的人民币13万元,依法予以追缴。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