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黄山
墙体广告 近日,被告人王某因犯盗窃罪,又被屯溪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八千元。这是王某“八进宫”。
1991年,时年20岁的王某因盗窃罪入狱;而后因六次盗窃、一次犯抢夺罪而“七进宫”。这还不包括其被屯溪警方处以拘留15日的行政处罚。
现年45岁的男子王某系屯溪区昱中街道徽山路社区人,小学文化,没有正当职业,一直游手好闲,好吃懒做。经审理查明,2016年2月7日17时许,王某来到屯溪区阳湖西路的一家日杂店,趁店中无人之机,用锤子等工具将该店北面墙凿了一个洞,然后猫腰入内,盗走硬中华香烟4条、软利群牌香烟10余条、古井原浆酒4瓶。2016年4月下旬的一天下午17时许,王某来到屯溪区滨江路与一马路交叉口附近的黄山航空旅游服务有限
公司内,趁
公司内暂时无人,盗走吧台内一个女式皮夹,将皮夹内现金500余元偷走。2016年5月12日12时许,王某来到屯溪区滨江中路的驴行天下户外用品旗舰店,趁中午店员暂时离开之际,进入店内柜台,盗走抽屉里的现金45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