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习近平总书记在“三严三实”的重要论述中对严以律己提出了明确要求,就是要心存敬畏、手握戒尺,慎独慎微、勤于自省,遵守党纪国法,严守政治规矩,做到为政清廉。“严以律己”不仅是中央对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贯要求,也是领导干部安身立命的准则、个人成长的需要。
领导干部地位特殊,岗位重要,众人瞩目,面对的考验诱惑复杂多样,更应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常弃非分之想,形成严以律己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做政治上的“明白人”、事业上的“干净人”、生活上的“规矩人”。
党的90多年历史告诉我们,严明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一个又一个胜利的重要法宝。守纪律、讲规矩是对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首要要求。能不能守纪律、讲规矩,不仅是对领导干部政治品格的重大考验,也是领导干部党性观念强不强的试金石。现实生活中,有的人用权任性、我行我素,视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为“稻草人”,搞“越位”行事,最终身陷牢笼,悔不当初。周永康、薄熙来、郭伯雄、徐才厚、令计划、苏荣等人无一不是如此,其结果之惨痛、教训之深刻,给人以深刻教育和警醒。领导干部只有常怀对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敬畏,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省委、市委的权威,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才能做人不“妄为”、有权不“任性”,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支持。
“廉者,政之本也”,清正廉洁是领导干部严以律己的内在要求。领导干部清正廉洁与否,既体现个人道德品质,更关乎党的形象、事业成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既要干事,也要干净,坚定好“好德自廉”的品性操守。现实生活中,一些领导干部私心作祟、律己不严,不仅自身腐化堕落,大搞权钱交易、权权交易、权色交易,甚至纵容和放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擅权干政,利用自己的影响力和职务便利谋取非法利益,最终既毁事业、又害自己。领导干部要谨记“权为民所用”,时刻自重自省自警,严格约束自己,严格管好亲人和身边工作人员,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才能仰无愧于党,俯无愧于民。
“历览前贤国与家,成由勤俭败由奢”,领导干部还要有于生活中严以律己的高贵品质和修养,为人生事业打好基础,为党员群众作好表率。现实生活中,有不少人在中央“八项规定”的铁纪之下,仍然心存侥幸,认为公款吃点喝点,收点人情礼品,参加高档宴请等,乃小事一桩,不足挂齿。更有甚者,在生活作风上骄奢淫逸、行为放纵,以至在顶风违纪的道路上越走越远,被组织查处后,还认为这是小题大做、多此一举。作为一名领导干部,无论于公还是于私,都应时刻牢记公仆意识,坚守“两个务必”,带头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力戒贪图享乐,做艰苦奋斗的榜样,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
严以律己,重在知行合一,贵在防微杜渐。领导干部只有始终牢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思想意识深处搞清楚“为了谁、依靠谁、我是谁”的问题,才能时刻把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党纪国法铭记于心,形成严以律己的思想和行动自觉。“千里之堤,溃于蚁穴”,古人用警世之言告诫后人,一些大的灾难或者损失往往是由微小的隐患逐渐酿成。许多领导干部因为小事小节没有在意,以至因小失大、误入歧途;还有的领导干部,因为“第一次”没有守住,由此“不复顾惜”,最终滑入腐败的深渊。可见,领导干部不仅要在大是大非面前把握住自己,更要从日常生活的点滴小节做起,做到慎独慎微慎行,这样才能筑牢思想防线,恪守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
“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当前繁重艰巨的改革发展任务,在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常态下,领导干部唯有认真审视自身,切实增强严以律己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把严以律己当作一种政治责任、一种精神状态、一种境界追求,唯如此,才能抵御住形形色色的“糖衣炮弹”、闯过人生路上的“暗流险滩”,才能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赢得人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