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许昌墙体广告 8月17日上午,市长武国定主持召开市政府第68次常务会议,研究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情况和《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供水调度管理办法(试行)》。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石迎军,市委常委、市政府党组成员李建民,市委常委、副市长王堃,副市长秦春梅、赵振宏、王文杰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刘海川、市政协副主席张建庄列席会议。
今年前7个月,许昌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主要污染因子PM10、PM2.5浓度均值分别比2014年同期下降5.6%、1.1%,但根据省环保厅通报,许昌市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在全省排名中位次靠后。
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指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关系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关系许昌形象,反映着地方政府的治理能力。各级各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打好大气污染防治主动仗,让“许昌蓝”成为“幸福许昌”的重要标志。一要认清严峻形势,切实增强紧迫感。许昌市上半年空气优良天数在全省排名中的位次,与许昌发展地位、产业结构、名誉声誉和城市形象极不相称,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增强紧迫感,采取果断措施,大力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二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对施工和道路扬尘问题,住建部门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施工场地管理;交通、公安等部门要加大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力度,严格控制建筑垃圾和污染物抛撒等问题。公安部门要加大黄标车淘汰力度,坚决按时完成黄标车限行和淘汰任务。商务部门要加大对油烟污染的治理力度,确保不留死角。城管部门要对露天烧烤进行治理,坚决杜绝城区出现炭烧烤。环保部门要督促煤电机组改造,促使其尽快改造提升达标。对秋季秸秆禁烧工作要早动员、早部署,宣传到位,堵疏结合,严格奖惩。
三要健全会商研判机制,实施精准治霾。市环保局要准确查找雾霾的主要污染源,定期会商分析,精准发力,科学治理,提高成效。四要切实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责任。要尽快拿出大气污染治理综合意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对工作不到位、任务未达标的部门,要进行处罚;对排名靠后、控制不力的县(市、区),要实行约谈和问责。
在研究《许昌市市区河湖水系供水调度管理办法(试行)》时,会议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科学调度,利用好水资源。要在保证景观效果的前提下,科学调度,让有限的水资源发挥最大效益、提供久远支撑,实现生态效益和景观效益的和谐统一。二要实行最严格的水源保护措施。一方面科学划定保护范围,另一方面严格落实水资源保护具体措施。在水源保护区内,禁止排放污染物和新上涉水污染项目,同时加强水源两岸生态和环境保护,坚决禁止、严肃查处污染物排放行为。三要加强河湖水系日常管理。突出未硬化区域和工程建成后初始管理阶段,加强日常运行维护,强化工程措施管护,及时更新水质恶化水源,实现常态化管理。四要严格落实管护责任制。坚持部门行业管理、地方属地管理原则,市水务、住建、环保等行政主管部门要落实各自管理职责,有关县(市、区)要落实行政首长、河长责任制,建立完善横到边、纵到底的管护责任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