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上一年,
宿州市组织部原部长蒋兴盛在
淮南市任潘集区委书记时期,他的司机陈某使用影响力纳贿,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3 年,缓刑4 年,并处罚金10 万元。记者昨日从
淮南市大通区人民法院了解到,时任
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区长潘奇志的驾驶员余某也因纳贿罪、介绍贿赂罪,判处有期徒刑4 年6 个月,并处罚金25万元。
三人私分一百万
2010 年至2011 年,侯某在潘集区承建了一些工程,工程结束后,潘集区政府一向欠着工程款没有付。2012 年9 月,侯某为了催要工程款,别离找到时任
淮南市潘集区委副书记、区长潘奇志的驾驶员余某和潘集区政府单位原主任程某洽谈,期望经过他们找区长潘奇志协助,并容许给予一定的费用进行打点。
2012 年末的一天,余某对潘奇志说,侯某本年对比困难,期望区里年末安排工程款的时分,能够多安排点给侯某的公租房工程,潘奇志容许协助,以后让分担区长在安排付出工程款时给侯某多思考点。
程某将潘奇志情愿协助的信息通知了侯某,侯某便将100万元现金拎到程某单位,第二天,程某将这100 万元交给了余某,由余某存入其自个银行账户。过了一段时间,余某在送潘奇志回家的时分,从车里拿出装有40 万元现金的一个大袋子,说是侯某送的,并说侯某为表示感谢,总共给了100 万元,别的60万元他与程某各拿了30万元。
100 万元被潘奇志、余某、程某三人私分后,2014 年10 月,因省纪委开端查询蒋兴盛,潘奇志感到惧怕,就与余某、程某商议,三人将钱都退给了侯某。法院以为,余某伙同潘奇志等人,使用潘奇志的职务便当,不合法收受别人现金100 万元,为别人获取利益,其做法已构成纳贿罪。
帮人传递贿赂款
徐某是一家
公司的实践出资人和操控人,2009 年至2011年,其违背法律规定,以挂靠别的
公司的方式,在潘集区承建了区文体基地、淮潘公路改扩建、平圩大路改扩建、区职教基地综合楼等工程。
由于潘集区财务资金紧张,工程款都存在拖欠,徐某为了早点拿到工程款,分四次给余某90 万元,每次都将钱分红两份,让余某自个留一份,给潘奇志一份。法院审理查明,徐某经过余某送给潘奇志合计44 万元,送给余某46 万元。在余某的协助下,徐某顺畅拿到了工程款。
法院以为,余某为获取私利,协助受贿人向国家工作人员传递贿赂款44万元,其做法构成介绍贿赂罪。记者注意到,在申述书中,检察机关还指控余某收受徐某46 万元,做法构成使用影响力纳贿罪。法院审理查明,现有证据不能证实余某在收受徐某46 万元后,经过潘奇志为徐某获取了不正当利益,故而对这一指控不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