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合肥墙体广告 老公向别人告贷100 万后,与老婆离婚,自个净身出户。尔后,债权人将二人诉至法院要求一起承当还款职责。近来,六安市金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汪先生、黄女士一起归还原告李某的100 万元告贷本金及逾期利息。
2015 年6 月25 日,汪先生因自个资金周转需求,向李某出具欠据告贷100万元,李某于当日向汪先生帐户打款。7月16 日,汪先生与黄女士协议离婚,约好家庭财产悉数归黄女士一切。转瞬到了还款日期,李某屡次催讨却一向无果,遂诉至法院,并在诉讼中以上述告贷发生在汪先生、黄女士婚姻联系时期为由,申请追加黄女士为被告。
庭审中,黄女士向法庭提交了离婚证,并辩称汪先生告贷是其自个行为,没有用于家庭一起生活,且两边现已离婚,不属于夫妻一起债款,自个不该承当职责。
“该案前不久开庭审理,法院经审理以为,汪先生向李某告贷100 万元,并出具了借单,两边假贷联系清晰,被告应按约好期限向原告清偿告贷,逾期应依法承当民事职责。”法官说,汪先生告贷时刻发生在夫妻联系存续时期,且离婚时家庭财产悉数归黄女士一切,其行为具有转移财产逃避债款之嫌。
“法院以为该笔告贷应属夫妻一起债款,汪先生与黄女士应一起履行还款义务,并付出逾期利息。”六安市金安区法院近来作出一审判决,被告汪先生、黄女士一起归还原告李某的100 万元告贷本金及逾期利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