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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一天内两个高档小区“管家”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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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02日 09: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8月31日晚上8点多,雨湖区新景家园小区,保安老杨一脸惆怅,晚上12点,新的物业公司正式入驻后,他就要离开这个守护了两年的小区。与他一样心情的,还有在岳塘区金侨世纪苑工作5年的保安老余,他所在的物业公司也将在当晚12点前撤离。
  两人服务的单位分别是金地物业和金世纪物业,都在湘潭市仅有的5家具备一级资质的物业公司之列。这两家相对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为什么会撤离?这背后又暴露出物管方面存在的哪些难题?本报记者进行了深入走访。
  两家物业公司同时撤离
  新景家园有1990户住户6000多人,一旦没有物业公司,势必给小区带来影响。
  与以往一些物业公司撤管导致小区瘫痪不同,这一次,金地物业公司的退出比较有序,员工们坚守到最后一班岗,直到交接的大凯楼物业公司人员进驻。
  “我们也是经过一番纠结的考虑之后做出决定!按照程序,我们提前3个月向雨湖区物业办、街道和社区、业委会都提交了撤管申请报告!”金地物业公司负责人陈彬说。
  为了确保新景物业撤管平稳过渡,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多次组织街道、社区、业委会召开协调会议,指导社区、业委会依法依规选聘新的物业企业。
  湘江的另一边,金侨世纪苑内,金世纪物业的退出却显得有些被动。“小区新业委会7月成立,我们8月6日就收到要求退出的告知函,要求我们8月31日前撤离。”金世纪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建平说,虽然业委会未按正规程序提前3个月通知他们撤离,也没有经过“双过半”(过半业主以及过半面积)签字,经过高层讨论,他们愿意全力配合业委会做好交接工作。
  由于时间仓促,金侨世纪苑暂时还没有聘请新的物业公司。目前,由业委会临时找了些工作人员负责基本的保安、保洁工作。
  金地物业:业主拖欠物业费,无力支撑
  为什么在一天之内,湘潭两家相对优质的物业服务企业同时撤离呢?而且他们所服务的小区都是湘潭较为高档的小区。
  金地物业公司负责人陈彬告诉我们,新景家园2002年交付使用,整个小区有30万平方米,他们从2013年7月接管,合同期三年。
  “但凡可以保本,我们也不会退出。但是两年来,业主缴费率只有60%,他们以各种理由拖欠物业管理费达到140多万元。我们是纯市场化运作模式,现在经济下行压力大,实在无法支撑。”陈彬告诉我们,新景家园小区房屋漏水严重,设施设备陈旧老化,私搭乱建和小商小贩问题突出,停车问题日益凸显,临时垃圾站维修费用高昂,这些问题都不是物业公司职责范围之内,也非他们能力范围可以解决,但是业主却以种种理由拒交物业管理费。
  她介绍说,他们小区物业管理费收费标准为:多层0.68元/平方米,电梯房1.3元/平方米。这一标准从2013年起一直没有变,但是他们在新景家园有80多名员工,人工成本不断攀升,但物业费上调却特别艰难。
  经过反复思考和衡量后,她只能选择依法依规撤管。
  金世纪物业:常年亏损,难以为继
  金侨世纪苑小区也是从2003年开始相继入住,是较为老旧的高档小区,金世纪物业也同样因为这些问题有苦难言。
  “小区门禁系统、消防系统、道闸系统、监控系统都处于瘫痪或者半瘫痪边缘,铁艺围墙锈迹斑斑,其它设施设备老化严重。”金侨世纪苑新成立的业委会主任李学文认为,这是物业公司管理不到位,而且物业公司要解决这些问题动用维修资金不妥当。
  她称,前一届业委会与物业公司合同已于今年4月期满,小区住户865户,要召开业主大会或者收集所有业主信息不可能,他们下发了600多份调查问卷,收回390份,这其中200多份同意不再续签合同。所以,他们才决定聘请新物业公司。
  对此,金世纪物业公司负责人张建平称,金侨世纪苑从2003年至今有十余年之久,小区设施设备老化严重。房屋质量、小区设施设备都有一定维保期,维保期过后,就需动用维修资金维护。去年,他们通过艰难努力,启动了160万元维修资金解决上述问题,改善小区居住环境。但因个别业主强烈反对,在维修了垃圾站和水泵房后,被迫终止。
  “虽然业委会‘辞退’我们不合程序,但我们常年亏损严重,实在难以为继,只能同意撤管。”张建平说,他们小区的物业管理费从2003年的0.58元/平方米一直到去年经过艰难努力才调到0.8元/平方米,但物业费收缴率近几年一直不到50%,目前,业主拖欠物业费已高达140万余元。
  两家公司负责人均表示,他们已经聘请了专业律师团队,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物业管理费。
  市房产局物业科:居民应提高消费意识、合理维权意识和自律意识湘潭市房产局物业管理科相关负责人介绍,在物价上涨、人工成本大幅上升的前提下,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上调难,我市大部分小区物业收费标准依旧停留在五年甚至十多年前的标准。目前,由于部分业主对物业知识缺乏了解,往往因为房屋质量、违章搭建等问题拒交物业费,造成物业企业亏损,步履维艰。
  这名负责人介绍,湘潭目前60%的物业公司处于亏损状态,由于部分业主随意欠费,物业公司难以为继的前提下,只有通过降低物业服务标准来维持生存,如果连生存都无法保障,唯一的办法只有撤管,撤管一旦发生,反过来给居民生活带来影响,如此造成恶性循环。
  这名负责人呼吁居民提高消费意识、合理维权意识和自律意识。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是服务,只有业主出钱购买,他们才能提供与价格相符的服务;对于房屋质量问题、油烟和私搭乱建等生活环境问题,业主可以找相关职能部门合理维权;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业主在享受服务的同时,要依法依规履行缴费义务。
  同时,这名负责人也表示,我市将继续理顺物业管理体制,公安、城管、环保、物价、消防等20个相关部门都有明确的物业管理职责,希望这些部门加大对物业管理支持力度。他们也会继续通过各种途径与各方沟通,全力推动我市物业服务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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