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男子无证醉驾撞警车 被拘役五个月罚1000元

男子无证醉驾撞警车 被拘役五个月罚1000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09月06日 09: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云南墙体广告策划

  云南墙体广告策划 男人无证醉驾竟撞警车。日前,云南弥渡县人民法院在弥渡县红云驾校揭露开庭审理了该案子,被告人张某某犯风险驾驭罪被判处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
  本年6月6日黑夜21时,弥渡县交警大队事端 处理民警在果河路K18+350米路段处理交通事端,当民警在事端现场来车方向的规则安全距离范围内摆放了反光锥筒并拉起警戒线,停放好勘测警车并翻开警 灯进行示警时,一男人骑着摩托车跳过民警设置的警戒线,撞倒了反光锥筒后,撞上停放在事端现场内的勘测警车。事端发生后民警立行将男人送往县人民医院承受 医治,并抽取了该男人的血样。经判定,张某某的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61.15mg/100ml,其归于醉酒驾驭机动车。
  依照2011年5月1日起新施行的《刑法批改 案(八)》规则,在道路上醉酒驾驭机动车的,构成风险驾驭罪,处拘役,并处罚金;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之规则:“醉酒驾驭机动 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束缚至酒醒,撤消机动车驾驭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年内不得从头获得机动车驾驭证。”
  弥渡县人民法院审理确定,张某某违背交通安全法令、法规,在道路上无证、醉酒驾驭机动车,其行动现已构成风险驾驭罪,遂作出拘役五个月,缓刑十个月,并处罚金1000元的判定。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