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襄阳墙体广告【襄阳政府网音讯】“其时觉得新年时期在不耽搁作业的情况下,自个用一瞬间救护车没什么大不了,被调查后才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近来,谷城县冷集基地卫生院司机因私行运用救护车办私事被处理,该院两名领导也被追责。
2月19日(农历大年初一)22时许,谷城县冷集基地卫生院值勤救护车司机闻某某,私行运用本单位救护车回五山镇熊岗村家中办私事,20日零时许回来冷集基地卫生院。接到举报后,冷集镇纪委和谷城县卫计局对此事进行调查,大众反映情况属实。
冷集基地卫生院党支部委员、工会主任喻国社,作为该院分管后勤的领导,且在其当日值勤的情况下,对闻某某夜间运用救护车的行动不知情,属监管失责,负有 直接领导职责。该院党支部书记、院长闻其清负有首要领导职责。冷集镇纪委、谷城县卫计局分别给予喻国社党内正告、记过处分,谷城县卫计局对闻其清进行诫勉 谈话,责成冷集基地卫生院对救护车司机闻某某予以清退。“公车不能私用是硬束缚,别说是两小时,哪怕是一分钟也不可,特种车辆更要严厉要求。”谷城县卫计 局将此案子在全系统予以通报,要求广阔党员干部深入吸取教训,引以为戒。随后,这一案子作为实行“两个职责”不力和违背“八项规则”的典型事例,在谷城县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职责推动会上被通报,导致党员干部热议。
有关链接: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党政机关公事用车装备运用办理办法》(中办发〔2011〕2号)规则:应当加强公事用车运用办理,严厉依照规则用处运用公事用车,不得公车私用。
事例点评:
“公车”望文生义,是用于处理公事的车辆;120救护车不仅是“公车”,更是承担着治病救人重担的“生命方舟”。公车一旦“私奔”,既违背了纪律,又损 害了党和政府的形象;而作为特种车辆的120急救车被私用,性质更加恶劣,可能会使重病病人无法得到及时救治,乃至危及生命。本案中,司机缺少纪律认识, 心存侥幸,以为春节私用公车不会被监督;医院分管领导疏于办理,监督执行机制形同虚设。涉事两边理应遭到严惩。在当前公车改革稳步推动的大布景下,要对公 车私用“零忍受”。要强化准则束缚,牢牢堵住缝隙;要加强社会监督,让公车私用无所遁形;要加强纪律监督,以严肃追责问责“倒逼”准则管牢“脱僵”的公 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