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墙体广告 “因工受伤,是不是能用商业稳妥替代工商稳妥?”近来,市民李女士向本报记者咨询。对此,市工伤基金处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表明,商业稳妥不能够替代工伤稳妥,工厂的做法肯定是不合法的。
李女士反映,前不久,她自己在单位因工作原因受伤,工厂应当承当相应职责。但是,工厂老板只愿为李女士付出商业稳妥所付出的费用,想用商业稳妥替代工伤稳妥。李女士为此感到不解。
市工伤基金处理服务处工作人员表明,工伤稳妥是一种政府做法,是国家为了保证职工合法权益而施行的强行性稳妥,契合法律规定的用人单位有必要为其职工参与工伤稳妥,并交纳稳妥费。依据《工伤稳妥条例》第二条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
公司、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
公司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安排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与工伤稳妥,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许雇工交纳工伤稳妥费。”
由此可见,任何的用人单位,不管出于啥意图及理由,均不得革除为职工处理工伤稳妥的职责。依据劳动和社会保证部办公厅《对于参与商业稳妥中的人身意外损伤险后是不是还应当参与工伤稳妥问题的复函》的有关规定,工伤稳妥是社会稳妥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是国家强行施行的一项社会保证制度。 “依照《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用人单位和劳动者有必要依法参与社会稳妥,交纳社会稳妥费’和《社会稳妥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境内的
公司不管是不是参与了商业稳妥中的人身意外损伤险,都有必要依照国家规定参与工伤稳妥。
公司在参与工伤稳妥的一起,能够依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为职工处理人身意外损伤险。用人单位的投保做法朴实归于给职工的额定福利,无法起到替代工伤稳妥的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