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被电动车撞伤一年后需再手术 老人要求二次赔偿

被电动车撞伤一年后需再手术 老人要求二次赔偿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09月14日 10: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浙江嘉兴墙体广告

  浙江嘉兴墙体广告 被杨先生驾驭的电动车撞伤后,50岁的吕女士申述取得补偿3.4万余元。一年后,吕女士为索要第2次手术的医疗费,将杨先生再次诉至向阳法院。
  2014年4月13日8时许,吕女士在向阳区团结湖路被杨先生驾驭的电动车撞伤。经交警认定,杨先生负全责,向阳法院判令杨先生补偿吕女士3.4万余元。
  本年6月23日,吕女士入院进行二次手术,撤除脚内固定物。吕女士遂再次将杨先生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令杨先生补偿其二次手术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共1.1万余元。
  杨先生辩称,他已履行完向阳法院上一年对该案的判定,履行法官也让吕女士亲身书写了履行结案说明书。当时吕女士并没有提出索要二次手术的费用。“所以,她不应该第2次申述我。”杨先生称。
  鉴于原告不同意调停,该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