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嘉峪关墙体广告发布 为强化党内监督,着力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9月10日,嘉峪关市《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已制定出台并印发实施。
该《办法》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心,按照“四个着力”要求,坚持问题导向,重点对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双十条规定精神贯彻情况、“六大纪律”执行情况、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以及侵害群众利益、危害公平正义等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进行巡察。《办法》延续2008年以来在全市开展巡视督查工作经验做法,参照省委巡视工作模式,明确巡察组组长不固定,根据工作任务选配,实行“一次一授权”,巡察工作不干预巡察对象的正常工作、对巡察中发现的问题不作个人表态、不处理巡察对象的具体问题和案件、不泄露巡察掌握的具体情况,确保巡察工作的独立性、机动性和实效性。
《办法》还对巡察的范围、对象、内容,巡察的方法、步骤、程序,巡察结果运用,巡察工作纪律、要求等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办法》的出台,将进一步促进被巡察单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与监督责任,及时发现被巡察单位存在的有关问题和线索,着力构建利剑高悬、震慑常在的反腐新常态。
目前,全市第一轮次巡察工作已正式启动,将对一区一镇及7家市直部门单位同时展开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