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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一公司被判还税并罚款17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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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16日 03: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福建厦门墙体广告 厦门某贸易公司在厦门一大型商场租用货台出售黄金珠宝首饰,但私底下,却使用专柜从事账外经营,近来不只被追缴税款还被处以罚款。
  据厦门国税稽查局泄漏,这家贸易公司在厦门一家大型商场租用了专柜,从事黄金珠宝出售。它与商场签定的《合作经营珠宝专柜协议》中约好,专柜销 售的黄金珠宝首饰由商场一致收银,商场担任向顾客开具发票并交纳税款;贸易公司每月应据实向商场上报专柜的出售额,并依据出售额按必定份额向商场交纳办理 费。
  但在实践经营中,该贸易公司却使用了商场监管不力的漏洞,不经过商场一致收银,而是以打折优惠价格,经过直接向顾客收取现金、私设POS机收款的方法对外出售黄金珠宝首饰。
  在出售中,该贸易公司并不向顾客供给正规的发票,而是只开具了克己的收据。经过隐秘出售收入,该贸易公司不只逃避了本应向商场交纳的办理费,还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很多丢失。
  经过对该贸易公司的查看,查实该公司在2007-2012年时期累计隐秘出售收入1100多万元。该公司片面成心隐秘出售收入的行为已触犯法令,构成偷税。
  由于该公司是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厦门市国税稽查局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公司作出追缴增值税34万余元、消费税55万余元、滞纳金共计43万余元,并处以罚款45万余元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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