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墙体广告价格 本报讯 (江西日报记者陈璋)一男人明知女友未满14周岁,仍在恋爱中屡次发作性关系,成果变成苦果,构成强奸被判刑。近日,安远县法院一审以强奸罪判处被告人林某有期徒刑三年。
2014年11月间,被告人林某(1993年8月15出世)与被害人叶某(2001年2月24日出世)经过QQ在网络聊地利相识,并在当月经过叶某的同学孙某得知叶某是2001年2月出世。2014年12月,叶某也奉告林某其出世日期为2001年2月24日。
但是,林某在明知叶某未满14周岁,是未成年人的情况下,于2015年1月10日下午在兄弟家客厅与叶某自愿发作性关系,又于2015年2月21日晚在安远县某宾馆中与叶某自愿发作性关系两次。
法院审理后以为,虽然被告人林某与叶某两边是自愿发作性关系,但林某身为成年人,明知对方系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仍与其发作性关系,其行动依法构成强奸罪。鉴于被告人坦白交代,自愿认罪,发作性关系是两边自愿的,可予以从轻处罚,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