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 9月21日,记者从市民政局得悉,我市已树立对于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晚年人、贫穷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补助制度,本年7月1日起,对经济困难的高龄失能晚年人给予养老效劳补助;对贫穷残疾人给予日子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给予保养补助。
据了解,市民政局、残联、老龄办、财政局此前联合印发了《重庆市经济困难的高龄晚年人养老效劳补助实施办法》、《重庆市贫穷残疾人日子补助实施办法》、《重庆市重度残疾人保养补助实施办法》,对于相应社会群体进行补助。
对于经济困难失能晚年人养老效劳补助为: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目标、城市“三无”人员和乡村五保目标中年满60周岁且日子不能自理的晚年 人,包含肢体、智力、精力、视力四类一、二级重度残疾失能晚年人和因病瘫痪卧床不起6个月以上的重病失能晚年人;以及上述三类目标中年满80周岁的高龄老 年人,均享用每人每月200元的补助。
对于贫穷残疾人日子补助为:凡具有重庆市户籍的城乡低保目标中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残疾人,日子补助规范为每人每月50元。
对于重度残疾人保养补助为:凡具有重庆市户籍、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第二代)的一级、二级残疾人,一级残疾人保养补助规范为每人每月60元;二级残疾人保养补助规范为每人每月50元。
市民政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以上补助规范均在本年7月1日起施行,由自己或委托代理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城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申请即可享用。需求注意的是,已享用经济困难高龄失能晚年人养老效劳补助的,不得一起享用重度残疾人保养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