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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门口求生意红火的铜钱草被顺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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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09月22日 03: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浙江杭州墙体广告

  浙江杭州墙体广告  昨天中午,杭州开元路柳营路邻近的行道树上,突然呈现了几张“寻人启事”。这几张告示是用A4纸打印出来的,上面写着“寻觅两位热心大妈,提供线索有酬报”,并配上了一张监控截图。
  两位大妈做了啥好事?钱江晚报记者找到了粘贴启事的姜女士,她却是一肚子的沮丧,她其实是想找两位大妈要说法。
  本来,姜女士在开元路上开了一家和田玉店,现已六年了。店开出来后,姜女士发现,店门口的绿植、花草、拖把、桌椅都时不时被人“顺走”,她都怀着“破财消灾”的心态,重新把丢了的东西买上。
  昨天早上,姜女士来到店里,发现店门口自个最喜欢的一盆铜钱草,被人直接拔掉了。
  姜女士说,这盆铜钱草是云南带回来的,放在店门口,希望能求个风调雨顺,生意兴旺。现在自个精心养护的花草却被人拔了,她真是悲伤又愤慨。
  店门口装了监控。视频显现,早上8点钟,两位六七十岁的大妈沿着开元路由西向东走来,走到店门口,离开时其间一位大妈的手上拿着一串铜钱草。
  旧恨新仇,姜女士说自个实在被惹怒了,所以就将有两位大妈相片的监控截图彩印了出来,粘贴到了邻近马路的行道树上,希望能找到两人要一个说法。
  乱拿他人东西必定不对,不过姜女士把两位大妈的相片公之于众,会不会侵略了他人的肖像权?
  浙江丰国律师事务所主任陈松涛律师认为,从法律上来说,姜女士没有显着的违法行动。姜女士粘贴的告示看上去就像是一份“寻人启事”,并不用于经 营行动,所以不构成侵略肖像权,而且从字面上来看,并没有标明是两位大妈偷了铜钱草,反而给人的感受仍是要表彰好人好事,文字中也没有玷污、凌辱两位大妈 声誉,不构成侵略声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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