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墙体广告 香港的唐先生在樟木头百果洞购买了一栋三层高的小楼,前些天,他发现靠大街的墙体上,多了两块巨大的广告牌。
业主 唐先生:“我来中心区,就发现我出资的,这两栋物业的外墙,被人打了广告。”
广告主表明,广告牌的装置现已通过物业公司的答应。这些广告牌刚装上时,将唐先生的窗子遮挡了一半,和物业公司洽谈后,广告牌向左移了60公分。
业主 唐先生:“可是这个洞将来渗水的,我做装修的,做工程的,在香港这个洞,你看它以为没有事,长期就会渐渐渗水了。”
除了渗水疑问,唐先生以为,这块广告牌每年收到不少的广告费,这些收益不该由物业公司独占。
业主 唐先生:“收益你管理处拿了,三七分账,合不合适啊。”
物业司理说,初次装置广告牌的方位不合理,是广告公司考虑不周。关于产生的孔洞,物业公司能够修理。商铺在卖出时,一切外墙只计算了一半面积,即是为了将外墙用作广告位,售卖前现已奉告买主。商铺出让协议中,物业公司拥有建筑物外墙一致管理权。
物业司理 刘吉学:“即是咱们说,外墙即是咱们物业,打的广告以后,收到的费用,拿来做物业的健身 修理。”
关于这项条款,唐先生以为存在霸王条款嫌疑。律师表明,现在的法律上没有直接对于这类广告收益归属的明确规定,首要仍是看是否进行了事前约好。
律师 刘亚亚:“合同规定这个收益归于谁,即是归于谁的,假如(广告板)影响了,住户的光线,致使业主没有办法,完成正常的日子,业主能够采纳,洽谈的方式,请求进行挪开(广告板),让物业恢复原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