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娄底墙体广告 6月29日,笔者从
娄底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了解到,为贯彻落实住宅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对于放宽获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条件的告诉》(建金〔2015〕19号)文件精力,有用减轻
娄底市无房员工租住宅屋的经济压力,该单位已出台《对于放宽获取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条件的实施细则》,为
大众处理住宅公积金获取再开“方便之门”。
该细则显示:员工接连足额缴存住宅公积金满3个月,自己及爱人在
娄底市行政区域内无自有住宅且租借住宅的,可获取自己及爱人住宅公积金付出房租,每半年或每年请求获取一次,每次获取金额不超越6个月或12个月的租借标准。其间,租住产品住宅的,未婚员工不超越405元/月,已婚员工不超越810元/月,这意味着租房的缴存员工当时最高可获取9720元/年。市民可根据租房状况向我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部属各管理部提出请求,并按规则供给有关证实材料,缴存员工获取请求材料齐全的,审阅无误后即时处理;需对请求材料进一步核对的,自受理获取请求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办结。
值得注意的是,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加强了与房产等部分的协作,实施信息同享机制,加大危险防控,对假造合同、出具虚伪证实、假造虚伪租借等骗提套取做法的,市住宅公积金管理中心将采取向员工工作单位通报、追回骗提套取资金、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征信体系等处分方法,多渠道防备骗提套取住宅公积金违规操作做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