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 一名职校女人,在QQ上认识了一名网友,对方向她宣传极点主义、恐怖主义思维,这名女人对这种思维发生爱好,昨天,她涉嫌不合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点主义物品罪在
合肥市中级法院受审。
小娟(化名)本年22岁,事发时在
合肥一职业院校读书。据指控,2013年,小娟通过
手机QQ与一名自称“阿卜杜拉”的人变成老友。2014年11月以后,“阿卜杜拉”告诉小娟,自个已到土耳其,并通过QQ、微信等网络聊天工具向小娟宣传介绍极点思维。
小娟对“阿卜杜拉”宣传的极点思维发生爱好,并将一名同学(另案处理)介绍给“阿卜杜拉”。三人建立了专门的微信聊天群。“阿卜杜拉”向两人发送宣传极点思维、恐怖主义、极点主义的音频、电子书等材料,并煽动两人出境参与“圣战”。小娟和同学接纳有关材料,并向旅行社咨询出境事宜,最终因费用及护照处理等因素未果。
2015年11月至12月,“阿卜杜拉”向两人再次发送了宣传极点思维的音频等材料。
当年12月26日,
公安机关在校园依法传唤了小娟和其同学,并从小娟的
手机内抄获5部音频、6部电子书。经
安徽省反恐工作领导小组认定,2部音频为暴恐音频,3部电子书为宣传极点主义的不合法宣传品。
检方认为,小娟不合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点主义的音频、电子书多部,应当以不合法持有宣传恐怖主义、极点主义物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昨天在庭审现场,小娟表明认罪,称之前不知道“阿卜杜拉”是干啥的,后来才知道。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