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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期间一直加班 周日前应安排补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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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09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湖北襄阳墙体广告  经过了国庆长假,本周上三天班后又将迎来一个歇息日,有读者打来电话询问:假如国庆时期已连续加班,周日(10月11日)单位再组织加班该怎么应对?昨天记者从襄阳市人社局获悉,在11日前,公司应给予该类职工一次歇息时机。
  市人社局称,全日制用工的单位应当保证所属职工每周最少歇息一天,因而同一名职工在国庆时期已继续加班,11日前应获得一次歇息时机。对采纳特别方法歇息的用人单位,则应经过人社部分的批阅。
  本次国庆长假共7天,其间10月1日、10月2日、10月3日为法定节假日,假如单位组织职工加班,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本人日或小时薪酬的300%付出 加班薪酬,这笔钱不得以调休来抵消。10月4日至10月7日是由双休日调整而来,其间包括调整而来的9月27日、10月10日,劳作者在这4天加班,单位 可以给劳作者组织补休,而不必付出加班薪酬;假如不给补休,则应依照不低于劳作者本人日或小时薪酬的200%付出加班薪酬。
  市人社局提示,《劳作法》关于加班有专门规则,用人单位请求职工加班必须征得职工同意,不然职工有权回绝加班。此外,单位要按规则付出加班薪酬,不然职工可向本地劳作保证督查组织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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