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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增加首付遭投诉 房管局:新政后签合同用新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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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3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武汉墙体广告

湖北武汉墙体广告  家住江岸区的冯女士昨天向本报投诉开发商“临时变卦”:她9月27日认购了一套商品房,其时谈好首付款只用交20%,如今开发商却要她按10月3日出台的限购限贷“新政”请求,交25%的首付款。
  冯女士介绍,她看中了江岸区堤角邻近的统建新干线楼盘一套120平方米房子,总房价170余万 元。9月27日交了1万元定金,并与开发商签了认购合同。其时出售人员许诺,首付款能够只交总房价的20%,即36万余元。但是,当冯女士去交首付款时, 开发商却变了卦,请求她的首付款按25%交。理由是,10月3日武汉市出台了购房新政,采购首套房者,首付款从原来的20%提高到25%。“我的首付款还 是找亲属借了一有些,如今要添加首付款,真实受不了。”冯女士说。
  她查阅武汉市10月3日出台的《对于在我市有些区域实施住宅限购限贷办法的告诉》得知,文件中明确规则:住宅限购办法自10月3日起实施。冯女士认为,10月3日曾经签的合同,应当仍然执行老的方针。
  江岸区房管局有关负责人昨天受访时表示,冯女士签的是认购合同,仅仅购房者的一种购房意愿,这种合同,并不是到房管部分网签的正式合同。所以,冯女士的首付款,要按新政规则的25%交首付。假如冯女士在10月3日前与开发商签的是正式合同,才干按老方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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