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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法院审理郭某某诉交通巡逻大队行政处罚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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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2日 12: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河南登封墙体广告

  审理法院:河南省登封市人民法院
  合议庭成员:王真理、王俊华
  原告:郭源源
  被告: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
  审理时间:2015-09-29 09:00:00
  河南登封墙体广告 案情简介:2015年4月12日16时许,原告郭源源因需到银行办理业务,临时将车辆停放在路边,不到5分钟,被告登封市公安局交通巡逻大队的工作人员张贴了罚单,罚款200元。原告认为被告的处罚决定缺乏合理性,提出相关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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