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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州三村民不慎失火烧山,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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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14日 11: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湖北鄂州墙体广告

湖北鄂州墙体广告   9月21日,鄂城区新庙镇水月村一乡民在“太阳山”(俗称)山场祭坟烧冥纸时,点燃周 围荒草致使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60亩,经济丢失较大。市森林公安局白雉山派出所敏捷查询造访,锁定嫌疑人吴某(女,74岁),报立刑事案子,22日即对 涉案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法采纳刑事强制措施,案子在进一步查询审理中。
  9月22日,鄂城区汀祖镇刘畈村一乡民地步烧荒,引起邻近农用地着火,所幸发现扑救及时,未造成大的丢失。9月23日,鄂城区碧石渡镇黄土咀村一乡民张某在地步烧荒,引起森林火灾,过火面积约25亩,经济丢失在进一步计算,该乡民也因扑火被烧伤住院。
  9月14日,全国秋冬季森林防火作业电视电话会议举行,全面布置秋冬季森林防火作业。近来,我市一向晴天少雨,风大物燥,森林火灾危险激增。森林防火工 作事关全市林业生态建设,市民不要违规户外用火,造成森林火灾,过火有林地面积30亩以大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森林公安局将加大户外违规用火打击力度, 依法惩治一批户外违规用火人员和火灾肇事者,对主要时刻、重点部位的违法违规人员坚持顶格裁决,从严从重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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