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潭墙体广告 10月上旬,
湘潭出台了《
湘潭市城区开发建造范畴(存在矛盾胶葛)项目不动产权证处理细则》(以下简称《处理细则》),为不动产权证处理开出良方,对有关前史遗留疑问的处理,往后将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为破解市城区开发建造范畴不动产权证处理中的前史遗留疑问,进步办事效率,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化解社会矛盾,市不动产挂号部分梳理了市城区建造范畴6大类30余种前史遗留疑问。从处理疑问入手,
湘潭根据《
湘潭市会集处理城市区开发建造项目遗留疑问的实施细则(暂行)》及有关法律法规,并学习外地成功经验,联系
湘潭实践,拟定出《处理细则》。
《处理细则》受理规模为2013年12月31日前,市城区已建成并投入使用,购房业主不动产权证请求未及时处理的
房地产开发商品房、拆迁安顿房、保证性住宅、直管公房、房改房等,且来历合法、安全合格、权属清晰的国有土地上房子的不动产权证处理。已列入征拆改造红线规模内的房子除外。《处理细则》清晰了具体的挂号条件、处理程序,并清晰了对于用地手续不全的疑问、对于房子开发建造主体已不存在的疑问、对于开发建造单位应缴土地出让金及有关税费疑问、对于查封或典当的疑问、对于房改房不动产权证处理疑问及其他遗留疑问。
市不动产挂号基地有关负责人介绍,下一步,将根据《处理细则》,将具体疑问收集整理、调查核实、会集处理、分批处理,赶快落实好遗留疑问的处理,保护好业主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