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随着行政诉讼法的修正和立案注销制的施行,
安徽省“民告官”案件“井喷”式上升,2014年至2015年,全省法院受理的“民告官”案件数达11880件,2015年收案数同比上升达60%。
10月8日下午,
安徽省高院向社会发布
安徽法院行政审讯白皮书,白皮书显现,“民告官”案件主要集中在城建、资源、
公安、劳动社会保证、民政等五大类。
“民告官”案件“井喷”式上升 城建纠葛占大头
2014年,
淮南市民李某某因房屋被征收,与潘集区建委签署房屋征收安顿补偿协议,商定潘集区建委给予安顿费、补偿费等共计33万元。但是潘集区在支付了10万元以后,剩余的23万元迟迟不予支付。李某某不断诉状将潘集区建委告上法院,最终,法院支持了李某某的诉讼恳求,判令潘集区建委一次性支付李某某25万元(包含违约金)。
据
安徽省高院副院长周榕引见,在全省法院受理的一审行政案件中,城建类的就有2507件,占总数的21.1%,其次是资源类、
公安类、劳动社会保证类和民政类。这五类的案件占总数的六成多。
依照被诉行政行为的品种划分,案件数量居于前列的分别是:行政处分2517件,占21.6%;不实行法定职责1303件,占11%,其次是强迫措施、行政答应和行政判决。
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9% 其中民政类败诉率最高
“2014年至2015年,一审案件行政机关败诉率为16.9%,其中2014年为14.3%,2015年是18.75%”,周榕引见,在主要案件类型中,败诉率最高的为民政类,占了50%,其次是房屋注销,为27.46%,乡政府类26.67%,房屋征收拆迁类19.72%。
白皮书剖析,行政机关败诉的缘由主要由于行政行为程序不合法、行政行为证据不充沛、适用法律不精确、行政不作为等。程序的问题在行政处分、土地征收、房屋征收、强迫撤除等行政行为中较为突出。一些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不注重搜集证据、不及时固定证据、或者搜集证据不标准、不全面,招致主要证据缺乏、事实不清而败诉。而行政不作为在维护公民人身权、财富权以及政府信息公开类案件中比拟突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