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墙体广告 今天是“九九”重阳节。南阳市中院发布了一些涉老年人维权典型事例,包含奉养、再婚、财产处分等。
【事例1】
后代作业忙
爸爸申述“常回家看看”
孙大爷的老伴逝世后,后代们提出让他到市区寓居,但孙大爷住不习惯。回到家后,后代们由于作业忙碌,除了定时给他打电话和寄钱外,很少回家看望。
2013年,斗气的孙大爷将后代告上法庭,请求两个后代每月最少回家一趟,和自己一同待上半天。
终究,在法官调解下,孙大爷自动提出撤诉,后代们也当庭向他道歉。
释法:法令规则要常看望白叟
镇平县法院庭长郭云铁介绍,新的老年人权益保证法增加规则:与老年人分隔寓居的家庭成员,应当常常看望或许问候老年人。这也被媒体解读为“常回家看看”写入法令,不常看望白叟将属违法。
【事例2】
哥俩签协议别离奉养父母
法院判无效
2011年,邓州市的孙大和孙二(均为化名)签订了一份“分居协议”:由孙大奉养爸爸孙大爷,孙二奉养妈妈刘老太。
2013年9月,孙大爷逝世。不久,刘老太因中风住院治疗,刘老太请求老迈承当一部分费用。但老迈以“分居协议”为由回绝。
邓州市法院审理后认为,“分居协议”损害了刘老太的合法权益,不能消除法令规则的职责。
释法:协议不能革除奉养职责
邓州市法院庭长王冬泽介认为,中国老年人权益保证法虽规则,奉养人之间能够就实行奉养职责签订协议,并征得老年人同意,但理论和实务界多数观念 认为,这儿的“奉养协议”仅能够在奉养的时刻安排、方式方法、内容细节上进行约好,并不能“签订协议”革除法令规则的奉养职责。
【事例3】
白叟再婚,后代阻挠
家住镇平县城的陈先生,2012年老伴逝世,2014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相同丧偶的张女士。没想到,再婚遭到后代们的竭力对立。
释法:
白叟再婚应清晰后代奉养职责
老年人再婚时,应留意哪些疑问?镇平县人民法院庭长杨正武主张,要清晰权力和职责,再婚时,要将双方后代的抚育职责和双方后代对两位再婚白叟应尽的奉养职责清晰下来,以削减后代及其他家庭成员的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