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记者昨从宁德市纪委获悉,屏南县原副县长阮思春严峻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经查,阮思春在任屏南县建造局局长、政府副县长时期,违背廉洁自律规则接受礼金不挂号交公;从事营利活动并从中获利;使用职务便当为别人投机,收受别人贿赂。其间,纳贿疑问构成犯罪,于日前被宁德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
阮思春的上述行为已构成严峻违纪违法,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置法令》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置法令》之规则,市纪委、监察局报经市委、市政府批准,给予阮思春开除党籍和公职处置;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上交国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