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 了解,鼓楼区宁海路城管中队的执法人员在巡查到虎踞北路4号时发现,一处“野广告”贴在了4米多高的门头旁边面墙上,广告内容是一画室对于“美术、书法”的 招生广告。执法人员当即进行摄影取证,而且决议当即整理。因为该广告的高度较高,难以整理,所以执法人员想出了一个办法,找来一根长木棍,然后将铲刀绑在 木棍一头,克己了加长的铲刀,将居高临下的“野广告”铲除。执法人员表明,私行粘贴广告牌的行动已经违背了《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则,依据《南京 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则:“违背本条例规则,有下列行动之一的,由城市管理(市容)行政主管部门责令纠正违法行动、采纳补救措施,给予正告,并可 以依照下列规则予以处罚:(四)在建筑物、公共设施以及树木上涂写、描写、随意悬挂、粘贴的,处以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江南时报记者 刘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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