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铜陵一大车违停路边电动车撞上 双方被认定负同责

铜陵一大车违停路边电动车撞上 双方被认定负同责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6年09月29日 04:09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安徽淮南墙体广告

  安徽铜陵墙体广告   道路上有一块醒目的禁停标牌,但是,半挂牵引车驾驶人谢某却视而不见违法停车,而电动车驾驶人陈某某又没有平安慎重驾驶,结果两车相撞酿成事故,陈某某受伤。9月26日,义安交警依法对该起交通事故下达了事故认定,认定该起事故双方负同等义务。
  9月20日夜,陈某某驾驶电动车,自北向南行驶至义安区顺安镇一路口时,与停靠在路边、谢某驾驶的沪BT17**号/赣K99**挂号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低平板半挂车发作碰撞,形成陈某某受伤。
  经现场勘查和当事人陈说,谢某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施行条例》第六十三条第一项“机动车在道路上暂时停车,应当恪守在设有禁停标志的路段不得停车之规则”,承当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义务;陈某某的行为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平安法》第三十八条“车辆在没有交通讯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平安、畅通的准绳下通行”之规则,承当本起道路交通事故的同等义务。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