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墙体广告协会执行会长 | 中国三四级市场营销协会常务理事
施工流程
  • 施工报名
  • 客服回访
  • 业务洽谈
  • 签订合同
  • 三天开工
  • 十天完工

洽谈电话

400-6060-805

首页 >> 资讯报道 >>乌鲁木齐市首次立法保护湿地擅自占用最高罚五万元

乌鲁木齐市首次立法保护湿地擅自占用最高罚五万元

良心做事 诚信待客 专心服务
扫一扫
加好友

2015年10月30日 03:10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新疆墙体广告

  新疆墙体广告“在湿地内私行筑坝、爆炸、放牧、烧荒;私行征占用、开发利用湿地或改动湿地性质、功用的,情节严重,将处以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
  昨天完毕的乌鲁木齐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了《乌鲁木齐市湿地维护法令》(草案),新疆墙体广告这是乌市初次专门立法维护湿地资本。
  据了解,乌鲁木齐湿地类型较为丰厚,现有湿地总面积2.12万公顷,占全市总面积的1.49%,远低于国际8.6%和国家5.58%的平均水平。其间,达坂城区湿地面积占到乌市总湿地面积的近1/2。
?新疆墙体广告

相关资讯

鄂ICP备12009549号 版权所有: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武昌丁字桥

联系电话:13807210624 15871688830 400-6060-805 技术支持:湖北新美广告有限责任公司 [管理]

广告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