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莱芜市起至明年6月严查违规野外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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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06日 02: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山东莱芜墙体广告

  山东莱芜墙体广告  大众网莱芜11月6日讯(记者 王鹏)6日,大众网记者从有关部分获悉,为维护莱芜市森林资源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莱芜市下山东莱芜墙体广告发《对于制止违规户外用火的布告》(以下简称《布告》),每年11月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莱芜市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制止违规户外用火。
  《布告》请求,每年11月山东莱芜墙体广告1日至翌年5月31日为莱芜市森林防火期。防火期内,除县级以上公民政府同意的方案用火外,任何单位和自己不得在森林 内和间隔森林边际500米范围内施行下列行动,烧荒、烧地堰、燃烧农作物废弃物料;点燃烟花爆竹、孔明灯、吸烟、野炊、祭祀用火、投进山东莱芜墙体广告空中移动火源;实弹 演练、开山爆炸等工程用火;运用电网非法猎捕野生动物的行动;别的易引起森林火灾的行动。
  《布告》着重,违山东莱芜墙体广告背以上规则的单位和自己,由林业机关依据法律法规规则进行行政处罚;形成丢失的,依法予以补偿;构成犯罪的,由公山东莱芜墙体广告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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