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墙体广告 10月26日,在
贵州省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指挥及情报中心的大屏幕上,陈检察官正在指挥着张、冯两位办案人员,屏幕上办案人员周围的环境、坐标清晰可见。
自2016年2月
贵州省获批建设全国第一个国家级大数据综合试验区,
贵州大数据建设风起云涌,
贵州省检察院也在落实大数据战略行动上风生水起。同年9月,
贵州省检察院大数据应用中心建成投入使用。该应用中心集信息公开系统、案件质量评查系统、大数据司法办案辅助系统、大数据分析服务系统和案件智能研判系统于一体,通过数据的“聚、通、用”,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司法办案、服务管理决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检察大数据应用系统,有何不同?
“检察大数据应用系统,不同于过去讲的应用系统。过去的信息化建设主要是以满足检察机关某一个部门或某一个业务工作需要而开发的,现在是在过去的基础上加以提炼。”
贵州省检察院信息化建设和大数据运用首席技术官冯涛介绍说,比如案管部门的案件管理系统,控告部门的视频接访系统,侦查部门视频询问系统等,都是根据业务部门的实际需要设计的大数据应用系统。
贵州省检察院常务副检察长何冀概括说:“已经建好的
贵州检察大数据应用中心具有数据分析服务、提升职务犯罪侦查能力、加强诉讼监督、加强与政法各单位的数据共享、推进检务公开更好地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基层一线检察官办案等六个方面的功能。大数据的广泛应用,不仅能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而且可以提升司法公信力和司法公正。
检察大数据,如何实现互联互通?
大数据不等于数据大,虽然检察机关产生的数据不是很大,但对大数据的开放、标准、包容的理念,和大数据相关技术的应用是一样的。目前,
贵州检察大数据中心拥有公有云和专有云,公有云包括
贵州检察12309服务平台、两法衔接平台和职务犯罪侦查开源信息采集等,专有云包括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电子卷宗、案件质量评查,以及办公、队伍、保障,决策支持、政法共享等。
冯涛说,过去各种检察工作数据是填表统计,有数据、有制度、有经验、有规则,但是没有形成计算机的语言。过去即使有数字,也不是直接来自办案一线,而是案件办结后由人工填报的。现在我们把办案过程中的很多一线办案情形直接数字化,就可以把这些情形嵌进办案软件。
如果不能实现数据的互联互通,共享共用,只能是信息孤岛,难以发挥大数据的优势。
贵州省检察院着眼于该省政法部门之间传输网络服务要求,开通了法检互联、检司互联平台和检监互联平台,实现检察院与法院、司法机关之间的数据共享,案件网上移送,法庭、监区的视频互联。此外,还实现了与工商、税务、国土等70余家单位部门的信息联网和数据交换。
据统计,今年8月至9月间,
贵州省检察机关通过法检互联平台,网上移送一审公诉案件5237件,法律文书16295份,电子卷宗818210页;通过检监互联平台网上交换和推送服刑人员基础信息71310余条,获取减刑案件信息1990余条,假释案件信息200余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