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墙体广告 10月27日,记者从
贵州省
公安厅治安总队获悉,我省
公安机关已将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服务范围由前期的16个省、市、自治区,扩大到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在黔公民。11月1日起,全国公民可在
贵州异地处理身份证。
为便利外省来黔务工经商出资人员在
贵州异地处理居民身份证,
贵州省
公安厅决定,从11月1日起,全省各区、县102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全部注册,来自全国各省、市、自治区的在黔公民可请求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双语证在外)。身份证受理从户籍地派出所延伸到省外居住地
公安机关,从而完成让“数据多跑路、
大众少跑腿”,更加杰出便民利民惠民,充沛开释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挂失申报和丢掉认领“三项准则”建设的含金量,真实便利外省在黔及省外黔籍
大众的办证需求。
11月1日起,全国各省、市、自治区户籍的公民,脱离户口所在地所属区(县),到
贵州合法安稳工作、就学、居住,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到期、丢掉、损坏需求换领、补领且契合
公安机关异地受理条件的,持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一起出具有关证实材料(详细可参阅各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粘贴的“办证须知”),就近到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窗口申办居民身份证。
请求异地办证的费用与户籍地一样,有用期满换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20元,损坏换领、丢掉补领居民身份证工本费每证40元。居民身份证异地处理时限为申办成功之日起30个工作日。为避免居民身份证被冒领、骗领,维护办证人的切身利益,申领人本人须凭《居民身份证领取凭据》到受理窗口领取证件,现场核对证件的机读信息、视读信息和指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