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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关于责令被执行人限期履行义务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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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8日 05:11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江苏宿迁墙体广告

 江苏宿迁墙体广告 
 依法实行收效判定、裁决以及别的法令文书,是宪法和法令赋予人民法院的重要职责。为推动宿迁创立国家社会信誉体系演示城市建设,实在保证人民群众合法权 益,保护法令庄严,建立司法权威,对于躲避实行、躲避实行、抵抗实行、阻止实行的违法和犯罪行为,必须予以严厉打击。宿迁市宿城区人民法院对拒不实行法令 责任的被实行人将采纳相应措施予以惩办,现将概况布告如下:
  一、凡本院实行案子的被实行人,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必须主动到本院照实申报产业并全部实行责任。
  二、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江苏宿迁墙体广告,本院对不按规则期限申报产业,或许申报产业不实的,一概视情节对被实行人或被实行单位法定代表人予以五日以上的司法拘 留;并一起对自然人被实行人处以5000元以上江苏宿迁墙体广告罚款,对单位被实行人处以50000元以上罚款;凡因未全部实行责任,被本院司法拘留或罚款惩戒后,有依据 标明有实行才能而拒不实行收效裁判责任的,一概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三、自本布告发布之日起,本院将对一切未实行责任的被实行人的失期信息,经过最高人民法院全国实行案子信息办理体系向社会发布,并同步在互联网 站、户外广告江苏宿迁墙体广告等公共场所予以揭露曝江苏宿迁墙体广告光,同步向本市信誉办理平台推送;凡在规则期限内,未全部实行责任的,本院将依法向有关单位宣布协助实行通知书,约束 失期被实行人在金融机构借款、参与政府收购和工程项目招投标等。我国江苏网11月18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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