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滁州墙体广告 妻子买理财富品缺钱,便张口向丈夫讨取;丈夫因其所效劳的
公司欠其个人钱,于是“天经地义”地挪用20万元公款。殊不知,该男子“天经地义”的行为,曾经触碰刑法高压线,涉嫌挪用资金罪。记者日前从琅琊
公安分局经侦大队得悉,此案目前曾经移交检察机关起诉。
天经地义? 经理挪用公款 给妻购置基金
2011年9月,妻子刘红(化名)需求用钱购置理财富品,便向丈夫黄某某提及此事。由于
公司欠其个人钱款,黄某某便决议挪用公款,以协助妻子。 2011年9月15日,黄某某应用其担任
安徽分
公司经理的职务之便,布置单位会计以支付劳务费的方式,从其
公司账户中支出钱20万元,汇至其妻子刘红 的个人账户中。
当日,刘红运用本人的20万元,购置一笔某银行“某某生长基金”;随后,刘红运用黄某某汇来的20万元,连同其名下某某投资
公司账户中支取的10万 元,再次购置了30万元“某某生长基金”理财富品。同年11月21日,刘红赎回该笔50万元基金款,共取得收益3649.09元。
期间,黄某某称其所效劳的分
公司短少资金。2011年10月17日,刘红便经过其个人银行账户,将黄某某挪用的20万元,出借至黄某某所在分
公司。
冒犯刑法: 挪用数额较大 正被追查刑责
记者从琅琊经侦部门得悉,2010年7月,中国某集团第六工程有限
公司在我省成立
安徽分
公司,后将分
公司办公地点设在
滁州,并聘任黄某某为分
公司经理,正式下文任命是在2011年8月。2011年底,“六
公司”不再让黄某某继续担任分
公司经理一职,正式解职文件于2012年3月下发。
据办案人员引见,黄某某涉嫌挪用资金一案,于今年4月20日,由琅琊区检察院移送至经侦部门。琅琊经侦大队介入调查后,将黄某某传唤到案承受讯问。
公安部门经过大量调查,分离相关证据后以为,黄某某担任中国某集团第六工程有限
公司安徽分
公司经理期间,应用职务之便,未经总
公司批准同意,私自安 排
公司会计挪用
公司资金20万元,用于其妻子购置银行基金停止营利活动,其行为冒犯刑法相关规则,涉嫌挪用资金罪;因挪用资金数额较大,依法应追查刑事责 任;因黄某某已将所挪用的单位资金出借,酌情能够从轻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