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墙体广告 2014年9月,彭水男子赵小亮(化名)的同居女友潘芸(化名)处于昏迷状态时产下一名女婴,事后,赵小亮疑心该婴儿非本人亲生,遂以8000元价 格将婴儿卖掉,女友报警后婴儿被追回。昨天,记者从彭水县法院得悉
重庆墙体广告,赵小亮犯拐卖儿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分金5000元。
今年43岁的赵小亮,家住彭水县郁山镇,31岁的女友潘芸是
湖北人。
昨天,获缓刑在家的赵小亮通知记者,10多年前,他在
福建打工时与
湖北女子潘芸相识,后来同居,但至今两人不断没有办理结婚证,两人育有一儿一女,大女儿今年12岁,小儿子8岁。
2014年9月,潘芸在家不慎摔倒后处于昏迷状态,家人立刻将她送到
黔江中心
医院治疗,“当时我在
湖北打工,接到电话后赶到
医院,昏迷中她产下一名女婴。”
令赵小亮不解的是,本人长期在
重庆墙体广告外打工,妻子竟然怀孕了。他当即疑心女婴不是本人的,加上家里的两个孩子和瘫痪在床的八旬母亲要供养,他遂产生卖掉该女婴的想法。随后,他以8000元的价钱将女婴卖给主城一对姓黄的夫妻。
女友潘芸醒来后,发现孩子不在身边,讯问状况,赵小亮骗她说抱养给了他人。今年4月初,潘芸得知男友当初还收了抱养者8000元钱,便疑心他把孩子卖掉了,遂向彭水县郁山派出所报警。4月9日,赵小亮接到彭水县公
重庆墙体广告安局办案民警电话通知后,到当地郁山派出所投案自首。
后来,彭水警方经DNA审定确认,该女婴确实不是赵小亮亲生的。赵小亮因涉嫌犯拐卖儿童罪,于今年4月10日被刑拘,4月17日被取保候审。5月17日,赵小亮退还黄某某夫妇8000元,女婴回到潘芸怀中。
6月29日,彭水县法院开庭审理了该案。经审理,法院对赵小亮作出“判三缓四罚款5000元”的刑事判决。
昨天,赵小亮的弟弟通知记者,
重庆墙体广告当时女婴被追回来后,潘芸因无力抚育,重新将她抱养给了“买家”黄某某夫妇,随后她离家出走,至今不知所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