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绵阳墙体广告 10月31日,
四川新闻网记者从省
公安厅获悉,为满意省内
大众异地办证需求,依据人员信息管理体系运转状况,省
公安厅决定于11月1日起,全面展开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服务。
据介绍,每个县级
公安机关将设置一个异地办证点,受理省内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请求。受理对象是脱离户籍所在地的县(市、区),到省内别的县(市、区)合法稳定工作、就学、寓居的川籍
大众。
受理事务为居民身份证到期换领、损坏换领、丢掉补领事务。需求注意的是,临时居民身份证不能异地处理。
所需资料:
契合条件的
大众持以下资料到实践工作、就学、寓居地的居民身份证异地办证点处理。
处理了寓居证的,持寓居证处理;
在
四川省警务归纳渠道(一标三实模块)登记为实有人员的,持自己《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处理;
未处理寓居证和未做实有人员登记的,处理时除持自己《居民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外,还需供给以下资料:
工作的,需供给聘用合同、工作证等有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