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墙体广告近来,犯罪嫌疑人张某、刘某某以涉嫌合同诈
内蒙古赤峰墙体广告骗罪被巴林右旗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家住巴林右旗的张某与
黑龙江鹤岗市的刘某某二人因没有钱花,就想到租车
公司租车来进行抵押告贷。2015年7月28日,两人来到巴 林右旗大板镇某轿车租借
公司,租来一辆本田思铂睿轿车,张某签订了一份租车协议,并由刘某某作为租借轿车担保人。租到车后第二天,刘某某联络大板镇的贺某 某,称有车抵押想从其处告贷,二
内蒙古赤峰墙体广告人约贺某某碰头,刘某某称车是从一个叫于某处买的,贺某某说如果没有大绿本,有必要供给车辆买卖协议,否则不能抵押。所以, 张某与刘某某二人找到一打字行,假造了一份于某为出卖人,买方是刘某某的购车协议。这样把车抵押给贺某某,从贺某某处借到3万元,后二人将该笔钱浪费。9 月2日,租车
公司老板李某某发现张某已经有一个星期没有付出后续房钱,经打听才知张某与刘某某已经将此车抵押给了贺某某,李某某找到张某,张某容许近期便 将车换回返还,可是一向无果,后李某某到
公安机关报案。
经巴林右旗
报价认证基地判定,张某租来的这
内蒙古赤峰墙体广告辆春风本田思铂睿轿车价值5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