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墙体广告 省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今年的述职报告在内容上有所丰厚,但存有“对付”之嫌,不只个人述职报告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辨别不明显,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也不够深化,不够较真
根据《
安徽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省人民政府、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任前检查和任后监视的规则》,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 的“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应当定期向省人大常委会述职。往常,该规则施行已有两年,
安徽省共有191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作述职报告,其中包括今年参与书 面述职的91人与口头述职的5名政府部门“一把手”。
述职,本是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增强对“一府两院”工作人员履职监视的一种方式。但有常委会组成人员指出,固然今年的述职报告在内容上有所丰厚,但存有“对付”之嫌,不只个人述职报告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辨别不明显,对个人在工作中存在问题的分析也不够深化,不够较真。
缺乏两分钟“一把手”自我分析问题
在近日召开的
安徽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安徽省发改委、教育厅、经信委、民族事务委员会、林业厅等5部门“一把手”作口头述职报告。
“第一牵头的23项变革任务全部按方案完成,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建立、深化
医疗卫生体质综合变革试点等全面启动。”“完成829所义务教育学校标 准化建立,学校规范化掩盖率由2010年的缺乏10%进步到85%。投入资金68亿元,全面改善地域义务教育单薄学校根本办学条件。”这些部门担任人在报 告中晒出了过去一年的工作“成果单”,内容翔实,并注重用统计数字说话。
记者留意到,每个人口头述职均匀时长20分钟左右,主要报告做了哪些工作、获得什么样的成果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缺乏。其中,前两项占报告比重十分大,谈到问题,每个人的自我分析也就一两分钟,显得有些“薄弱”。
如,报告人员提到“超前谋划方面投入的精神不够多,推进工作的方式办法有待进一步创新”“亲密联络
大众还不够,参与会议多、处置文件多”“限制 开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未完整破解”……相比报告成果各具特征,谈到问题则多为概括性,而且问题提出后,也没有论述下一步该如何处理的详细打算。
据理解,此次述职除5位厅级干部口头述职外,还有91名“一府两院”工作人员提交了书面述职报告,印发省人大常委会会议。这些书面述职报告不对外发布。
不够较真述职报告被指空泛化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人选工委副主任吴秀兰以为,5位口头述职部门担任人有着激烈的事业心和义务感,率领各自部门大胆变革和创新,效果明显。但是吴秀兰也留意到,这些述职报告内容的个人特征不够明显,与部门年度工作总结辨别不大。
与吴秀兰一样,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也抱有同样见地。
在展开述职之前,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明白了述职报告内容,包括推进法治建立、实行普法义务制、个人学法用法状况,以及依法履职、勤政廉政,办理省人大代表提出的倡议、批判和意见状况等。
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以为,就述职状况看,引见勤政翔实集中,引见廉政过于简单。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秘书长朱读稳进一步指出,述职请求包括的普法内容,在报告中鲜有呈现,被有些单位无视了。
吴秀兰以为,“述职者多对问题分析不深,像是学习缺乏、创新不够、离满足
大众需求还有较大差距等都是普遍存在的问题,针对性不强,比拟空泛。关于系统内、机关内部呈现的问题,要能较真,不能只用一两句话带过”。
“局部书面述职有对付之嫌,有的以至直接用的是考核报告。”有常委会组成人员作出“辛辣”点评,以至还细数多份报告中分析工作缺陷的字数,都不超越300字。
“述职报告偏重于部门工作,我们对述职人员个人理解很少,而且对其评价都是基于他个人所讲,审议很难全面客观。”
安徽省人大内司委委员黄红说。
承受监视公开述职内容整改状况
展开述职,是任后监视的重要抓手之一。按规则,
安徽省人大常委会任命的省人民政府秘书长以及组成部门主要担任人,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讯委 员会委员,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每年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经主任会议研讨,也能够在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口头述职。省人大常委会 任命的其他法官、检察官每5年至少应当向省人大常委会书面述职一次。
书面述职报告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填写审议意见表,口头述职报告在常委会分组审议上停止审议。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和所填写的审议意见表,整理汇总后要向主任会议报告,反应给述职人员,同时抄送省委组织部、省政府办公厅、省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省人民检察院政治部处置。
关于常委会组成人员发现述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安徽省人大财经委主任委员庄立权倡议,在停止述职前能够先就个人工作状况停止调研,比方制定调查 表,采取不记名的方式,发放给相应系统内的工作人员、管理对象和其别人大代表填写,搜集他们对述职人员的评价和倡议,梳理出来作为审议参考。
安徽省人大内司委副主任委员吴旭军倡议,省人大常委会应进一步明白述职概念,设定根本的述职报告框架、格式,将对人大的述职和对党委政府年终考核的述职、年度建立专项述职辨别开,处理述职不具针对性的问题,从而更好地发挥人大监视作用。
记者查阅公开材料理解到,述职工作曾经在一些中央人大展开多年,有的为了强化监视,还在述职后增加“评议”“测评”环节,对评议的主体、对象、 内容、程序等方面停止探究和研讨。2012年4月,
安徽省
滁州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履职点评方法,规则由市人大常委会或常委会主任会议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 大代表,听取由本级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度机关工作人员在任职期间实行岗位职责状况的报告,承受审议、测评,并明白点评的内容和程序等。
有人大系统工作人员以为,述职加评议可以更好地强化监视功效。不过在实践操作中,要注重依法组织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局部人大代表展开走访座谈、视 察调研,并能够请求审计部门对点评对象财务收支状况停止审计,理解各方面对评议对象的状况反映和意见倡议。进入点评发言环节,既要肯定成果,也要指出问 题,可就有关问题当场讯问,再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对点评对象停止测评并当场发布结果。依据评议结果和意见,应催促相关人员限期整改落实,若是整改不到位,省 人大常委会可依法作出相应决议决议。
在此过程中,还要注重增强公开性,将报告人述职履职报告、审议报告、评议结果、整改状况向社会公开,承受
大众监视,从而进一步强化政府部门法律 认识和公仆认识,催促“一府两院”工作人员从“述职”向“述实”转变,从“述职述实”再向“做事做实”转变。此举也将推进述职评议工作客观公正、公开透 明,让监视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