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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持毒188余克 90后男子获刑11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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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16日 02: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福建宁德墙体广告 “90后”青年不合法持毒188余克,终究被判重刑。近来,福鼎法院审结一同不合法持有毒品甲基苯丙胺(俗称“冰毒”)、不合法持有枪支、福建宁德墙体广告容留别人吸毒案,依法以不合法持有毒品罪判处被告人王某某有期徒刑十年,并处罚金;以不合法持有枪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容留别人吸毒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数罪并罚,决定履行有期徒刑十一年二个月,并处罚金。
  被告人王某某于2015年1月至同年2月间,福建宁德墙体广告容留吸毒人员陈某某、吴某某、黄某某在其家中吸食毒品甲基苯丙胺各一次,公安机关于2015年2月2日从其住处内抄获疑似毒品甲基苯丙胺的通明晶体计188.8437克、改制枪支1支。经判定,所抄获的疑似毒品甲基苯丙胺的通明晶体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查扣的福建宁德墙体广告改制枪支机械构造正常,以火药焚烧为动力,可正常击发空包弹并发射金属弹丸,认定为枪支。被告人王某某当庭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这是该院这些年审理的数量最大的福建宁德墙体广告不合法持有毒品冰毒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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