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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头市检察机关悬赏通缉嫌犯李洪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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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2月22日 10:12 相关案例: 本文标签: 内蒙古包头墙体广告

 内蒙古包头墙体广告 记者昨天从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了解到,12月18日,该院向社会宣布布告,揭露赏格通缉违法嫌疑人李洪刚。
  据了解,李洪刚,男,40岁,蒙古族,1975年1月23日出世,身份证号152301197501230031,户籍地为内蒙古自治 区通辽市科尔沁区永清八委29组17号,常住地为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嘉和汇景湾小区1号楼2单元101室,系通辽市嘉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东、通辽市洪 汇仓储物流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
  据介绍,李洪刚因涉嫌严重贿赂违法被包头市青山区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现在逃。
  青山区人民检察院期望广大群众活跃供给头绪,内蒙古包头墙体广告对供给有价值头绪的,经核对无误后,奖赏人民币1万元;对供给头绪直接抓获违法嫌疑人的,奖赏人民币5万元,并严格为其保密。
  联系人:刘检察官 电话13704724440;郑检察官 电话15048170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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